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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泸溪公安连续查处5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来源:泸溪县公安局 作者:泸溪县公安局 编辑:唐宏萧 2024-01-24 15: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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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烟花爆竹进入经营旺季,而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驾驶人必须依法依规安全运输,反之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未经许可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都是违法行为。近期,泸溪公安连续查处了5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案情回顾】

2023年10月12日,违法人员程某在没有办理运输许可证且无报备手续的情况下,驾驶没有装载危险物质资质的货车,装载一车烟花爆竹从浏阳市出发运至泸溪县,13日凌晨,程某车至泸溪县高速收费站时,被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发现。泸溪公安武溪派出所迅速受案,经调查,依法对程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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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下午,违法人员李某A在未经公安机关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货车从怀化市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到浦市镇,被浦市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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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泸溪公安获取线索,治安大队联合县应急局赶至石榴坪乡,将正在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查获。经查,李某B、包某对自己非法运输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1月20日,治安大队、兴隆场派出所依法查处兴隆场镇李某C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杨某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为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泸溪公安将依法严厉打击查处,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行为,公安提示,为了自身与公共安全,切莫以身试法!


【法律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

(二)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

(三)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四)烟花爆竹的装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

(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的;

(六)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行驶的;

(七)运输车辆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的;

(八)运达目的地后,未按规定时间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

来源:泸溪县公安局

作者:泸溪县公安局

编辑:唐宏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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