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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检察院、州公安局深入泸溪开展“大控方”体系建设督导调研

来源:泸溪县检察院 作者:李云 编辑:唐宏萧 2021-09-16 17: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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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融媒9月16日讯(通讯员 李云)9月15日,湘西州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元带领州检察院、州公安局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深入泸溪县开展“大控方”体系建设督导调研。泸溪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张远康,泸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张斌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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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一行首先查阅了泸溪县公安局、检察院两家“大控方”体系建设工作资料台账,随后就“大控方”体系建设工作召开座谈。

会上,张斌就泸溪“大控方”体系建设的运行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向调研组进行了全面汇报。张远康从请求上级出台“大控方”体系建设指导性意见、“大控方”体系各项工作机制、构建“大控方”体系考评考核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随后,参会人员结合各自的办案实际,围绕“大控方”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了讨论。

调研组对泸溪县“大控方”体系建设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彭元指出,泸溪县检察院、公安局高度重视“大控方”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案-件比”大幅下降,无罪判决、撤回起诉案件数为零,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不捕、不诉决定提起复议复核数为零,执法更加规范,司法更加公正。

彭元强调,湘西州检察院和州公安局共推的“大控方”体系建设,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需要,是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更高要求的需要。对于下一步如何开展好“大控方”体系建设工作,彭元要求,一是检察、公安干警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执法理念,提升自身素能。二是要选取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不断总结“大控方”体系建设经验。三是全州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积极探索,出台“大控方”体系建设指导性意见,完善机制建设。四是建立考核制度,完善奖惩制度,全面落实司法办案责任。

来源:泸溪县检察院

作者:李云

编辑:唐宏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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