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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道路交通秩序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来源:泸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编辑:王德微 2026-10-11 18: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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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优化城区道路通行环境,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泸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开展道路交通秩序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10月份为集中整治阶段,集中整治结束后,该项工作转为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开展,常态化落实路面巡查管控、违法纠治工作,持续巩固整治成效,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

二、整治重点

(一)车辆乱停乱放违法。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在车位内、逆向停放等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查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随意变道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涉摩电车辆突出违法。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车辆非法改装拼装、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突出交通安全隐患。

三、整治措施

集中整治期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采取定点严查+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紧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全覆盖、高强度联合整治。

集中整治结束转入常态化工作后,两部门将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实行日常巡查、错峰管控、动态整治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模式,常态化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

四、有关要求

(一)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乘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范车辆停放行为,养成安全文明出行习惯,主动配合执法检查,及时整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对拒不配合执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泸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泸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0月11日

来源:泸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编辑:王德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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