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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

来源: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唐宏萧 2025-11-20 16: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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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平安,是回家最近的路,是幸福最稳的基石。当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其便捷高效,成为我们日常出行的重要工具。然而,因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而引发的伤亡悲剧时有发生,给宝贵的生命和美满的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伤痛。每一次事故都在警示我们:安全头盔,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

为了路畅人安,我们倡议:

1、主动佩戴头盔,争做安全骑行“践行者”。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务必规范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头盔,系紧卡扣,确保头盔稳固不脱落,为自身安全加上“防护锁”。

2、以身作则示范,争做文明出行“引领者”。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带头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带动家人、亲友养成良好骑行习惯,传递安全出行理念。

3、相互监督提醒,争做安全守护“推动者”。发现身边骑乘者未佩戴头盔时,主动善意提醒,共同劝阻不安全骑行行为,营造“头盔必戴、安全同行”的浓厚氛围。

4、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守法“参与者”。骑行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超速、不逆行、不闯红灯、不随意变道、不违法载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5、配合路面执法,争做安全交通“守护者”。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在路口、路段设立检查点,对摩电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查纠和教育处罚。我们恳请大家理解、支持并配合交警的执法工作。您的每一次配合,都是对生命安全的尊重。

朋友们,安全与守法相伴,事故与违法相随。一个简单的动作,佩戴好安全头盔,就能在关键时刻挽救生命。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养成文明安全的出行习惯,为创建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11月20日

来源: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唐宏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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