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融媒3月17日讯(通讯员 唐梦燕 李莎)为提升经营者法治观念,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3月15日,泸溪县司法局积极参与泸溪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同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宣传。

“去超市买东西,结账后应该保留什么?A.购物小票、B.商品包装、C.塑料袋。”工作人员话音刚落,现场群众纷纷踊跃作答,“A. 购物小票” 的声音此起彼伏。在法治有奖问答的间隙,工作人员结合常见消费侵权案例,详细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及维权途径等重点内容,深入浅出剖析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消费陷阱,引导群众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意识。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还围绕《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12大亮点,帮助市场经营主体和群众理解市场环境、要素保障、政务服务、法治保障、监督奖惩等内容,引导企业依法经营,鼓励群众积极监督,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营商环境。
通过此次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增强了消费者依法维权的主观能动性,推动企业和商户将依法经营理念融入日常经营实践,提升了广大群众和市场经营主体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认知度和感知度,营造了“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同时,也向群众宣传了民法典、农民工法律援助、未成年人保护、禁毒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册、法治文化产品及法治小礼品500余份。
下一步,泸溪县司法局将不断推出贴合群众需求的法治宣传活动,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一审:王德微
二审:唐宏萧
三审:龚宗泽
来源:泸溪县司法局
作者:唐梦燕 李莎
编辑:唐宏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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