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融媒8月29日讯(记者 谭茜)8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明主持会议,副主任杨付红、符海河、彭晓云、吴光华、杨晓波出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向湖南、县人民法院院长杨金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斌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会议决定任命王晶晶、陈立志为泸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明为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免职事项。因工作岗位调整,会议决定免去李文林、杨俊勇两位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并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强调,希望新任命同志牢记誓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把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期盼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在新的岗位上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勤政为民、廉洁奉公,自觉将工作置于人大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倾听民意、回应民声、解决民难,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交出一份让党委放心、组织信任、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
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县政府办、各乡镇人大、武溪镇5名县人大代表,县纪委监委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一审:王德微
二审:唐宏萧
三审:龚宗泽
来源:泸溪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谭茜
编辑:王德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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